联系方式
- 销售经理:朱经理
- 销售热线:13718739688(北京)
- 联系电话:18351045119(扬州)
- 图文传真:18351045119
- 电子邮箱:643580319@qq.com
- 公司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浦头工业区
-
扬州宝安消防提醒:气瓶不可混用
- 作者:xiaofangyuan
- 发布时间:2013-11-27 22:03:50
- 新闻浏览热度: 次
扬州市宝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“琼花”牌系列产品主要有:消防箱,不锈钢消防箱,消火栓箱,卷帘式消防箱,水成膜消防箱,有衬里消防水带系列产品,室内消火栓减压稳压系列,消防水枪、接口系列产品,消防应急灯系列及消防报警按钮,消防软管盘系列产品等。
欢迎您来电咨询订购您所需的产品,24小时服务电话:18351045119 13718739688 。
人们经常使用的气体有数十种。这些气体的性质各不相同:有的容易燃烧,如氢气、乙炔气;有的自己不会燃烧,但能助燃,如氧气等;有的有毒,如光气等;有的较安全,既不会燃烧也不会助燃,又无毒性,如氮气。各种气体不可相混,相混就易出事故。如氢气混进了氧气,即使不接触明火,也会燃烧、爆炸。又如氮气,虽然是一种安全气体,可是如混进了其他气体,则非但起不到保护作用,反而会惹出祸端。再如装有液化丁烷的钢瓶内不能灌装液化甲烷,这是因为液化丁烷和液化甲烷的沸点相差很大(甲烷的沸点为-162℃,丁烷的沸点为1.5℃),而两者又同属烃类化合物,能完全混溶,当低沸点的液化甲烷溶入液化丁烷时,变成沸点以上的过热状态,而产生激烈的沸腾即爆沸现象,冲击钢瓶会发生爆炸。所以,各种气瓶应专瓶专用。
在充装气体前,必须对气瓶进行检查,如果发现气瓶的颜色、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,应拒绝充装。气瓶漆色后不得任意涂改。除可加写气瓶所属单位的名称外,不得增添其他图案和标志。
气瓶在使用时,不可将瓶内气体用完,以防止其他气体乘虚而入,一般应留有不少于0.05兆帕的余压。所以,当用到这一压力时,应立即停止用气,并关紧阀门,不使余气漏掉。
消防人员在防火检查和灭火工作中常见到五颜六色的气瓶。这些带有不同漆色的气瓶是专用来指定充装某种压缩气体的。不论盛装哪种气体的气瓶,都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漆色、标注气体名称,并保持气瓶漆色处于完好,如有脱落应及时补漆。这是为了便于消防等有关人员在防火检查和灭火工作中,根据气瓶的漆色和标志,能够及时准确地判别气瓶内的气体介质和特性,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,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。
扬州市宝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醒:平时注意消防设施、消防箱 、消火栓箱、消防水带、消防水枪、灭火剂器材维护管理。
文章来源:消防箱http://www.baoan119.com/
文章来源:消防箱 www.baoan119.com 消火栓箱 不锈钢消防箱